隨著世界“天然藥物熱”的興起,中藥愈來愈受到人們的關注。研究開發使用中藥的熱潮方興未艾,中藥比化學藥品更受人們的青睞。但是,由于諸多的原因,中藥在國際大舞臺上遠遠落伍了,沒有占到應有的市場份額。無論從歷史或現實看,我們都要充分認識中醫藥在我國醫療衛生事業上的特色與重要性。第一,我國有獨特的、完整的中醫藥醫學體系。第二,我國是世界上惟一的、最大的、具有壟斷性的中藥生產國。這是幾千年來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繁衍的瑰寶,也是當今世界范圍內可持續開發、利用的重要文化與經濟資源。落后的現狀為我們提供了追趕的距離,更為我們創造了巨大的商機,面對嚴峻的現實,我們別無選擇,為全球市場的份額而戰,也為中藥大國的自尊而戰。
中藥國際化現狀中藥大國卻不是中藥強國
據科技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權威統計資料表明:我國的中草藥資源非常豐富,現有的中藥資源種類已達12807種,其中藥用植物11146種,藥用動物1581種,藥用礦物80種。僅對320種常用植物類藥材的統計,總蘊藏量就達850萬噸左右。全國藥材種植面積超過580萬畝,藥材生產基地600多個,常年栽培的藥材達200余種。不僅在中藥的原料上,在配方上我們也有世界上最大的優勢—中醫學在數千年的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中藥臨床應用經驗,有記載的就有6萬余張,被國際上稱為人種藥理學的原始資料。
我國的中藥產品在世界中藥市場上主要有中藥材、植物提取物和中成藥三塊。其中,中藥材占70%,植物提取物和中成藥各占15%。在國際市場上,中成藥是科技含量最高的部分,同時也是利潤最豐厚的一部分,我國在中草藥原料和植物提取物的份額上都不低,但是在高端的中成藥的生產銷售上相對日本、韓國等制藥業發達國家卻落后很多。因此,我國中藥產業在世界中藥貿易中,絕對數量大,經濟效益卻和日韓等國差得很遠。
中藥產業發展形勢分析
目前,我國中藥出口已遍及全球130多個國家和地區,年出口總額達6億多美元,并在不斷遞增。亞洲、北美和歐洲是中藥類產品出口的主市場,亞洲市場約占到中藥類產品出口總值的2/3,總金額近5億美元。
這對于我國的民族工業—中成藥行業來說,意義尤其重大。中成藥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劑型上從最初的湯藥到丸、散、膏、丹,再發展到膠囊劑、片劑、注射劑等現代化劑型。生產上從最初的瓶罐熬藥到店鋪作坊,直至發展到今天的工業化大規模生產。這次醫藥企業GMP改造的完成,是我國醫藥行業尤其是中成藥行業全面邁向現代化的全新標志,它對中成藥行業長遠發展的影響必將是重大而深遠的。
我國現有的中成藥有35大類、43種劑型共5000多個品種,雖然其中存在產品重復開發的情況,但這些品種基本上滿足了市場的需求。在這些品種中,單品種銷售額上億元的有十幾個,如:地奧心血康、急支糖漿、復方丹參滴丸、六味地黃丸等,其中地奧心血康的銷售額去年超過6億元,幾乎占據了地奧集團銷售額的一半?傮w來說,現代中藥品種主導著中成藥市場。
從整個中成藥市場看,現已基本形成了“北有同仁堂,南有廣藥集團”的兩大強手局面,其次太極集團、匯仁集團、天津天士力、成都地奧、長沙九芝堂等也在不同的領域和區域各有收獲。
這其中,現代化中藥企業尤其令人矚目,跟西藥企業相比,中成藥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對產品銷售有更大的拉動效應。
中藥研發癥結所在
衡量一個國家中藥制藥業實力的不是原料藥,而是中成藥,我國之所以不是中藥強國,就是因為中成藥在世界市場所占份額太低。在中成藥160億美元的國際市場份額中,日本占80%,韓國占10%,中國不到5%。而國外企業所用中藥原材料八成來自中國。我國中藥現狀令人堪憂,更危險的是,醫藥產業已緊隨家用電器等行業的后塵,一步步走進“微利時代”。
我國中成藥在世界市場上的不景氣不能簡單歸結于營銷策略。
首先從新藥的研發我們就落后于國外很多年。在研究上,硬件方面的超越是一個方面,國外對這種基礎的重視程度才是我們更欠缺的。在研究方面,有一個體制的問題,取決于國家對中藥研究這樣的基礎性研究的投入有多少。
另一方面研究成果不能及時轉化。我國新藥研發一般由國家投資的科研院所承擔,企業擁有或投資的研發機構既少且小,以致新藥研發環節與生產工藝嚴重脫節。國際上重要的新藥研發機構一般是由跨國藥企設立或由其贊助,研究始終緊扣生產與臨床,成果轉化率高。我國醫藥產業的發展取決于能否在新藥研發上取得突破,在目前產業規模和水平有限的條件下,新藥研發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整個產業的資源整合和研發模式的創新。
如何邁開中藥國際化步伐以標準提升國際競爭力
目前,國家、社會和企業三方面應花大力氣增加研究廣度,加大研究的深度,制定、推行并實施中藥材生產的GAP規范、中藥飲片生產的GMP規范,并加強對中藥炮制規范的研究和產品的開發,建立中藥國際標準。
近幾年,我國60%的出口企業遇到過國外的技術壁壘,技術壁壘對我國出口的影響每年超過540億美元,這其中也包括了中藥產業在內。因此,只有全面、及時地了解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有針對性地提高中藥產業中的科技含量,才能破除國外技術壁壘。中藥要在殘酷的競爭中立于不敗,關鍵是提高中藥產品質量,而標準則是質量的基礎,只有執行高水平的標準,才能有高質量的產品。WTO協定要求,各國在制定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時,要以國際標準為基礎,這實際上已把國際標準作為市場的準入條件。由于我國中藥生產是世界強國,中藥經濟外向度較高,在全國范圍內加快推進采用國際標準就更為迫切。
加強中藥企業的商標保護
當日本“救心丹”、韓國“高麗參”打入國際市場,且單品出口就相當于我國全部中藥材出口額的50%時,中國人都震驚了。人們這才意識到面對全球市場,必須運用專利、商標等多種知識產權的保護,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存這種優勢并始終處于領先地位,才能保護我國的傳統中藥。這是當前中藥企業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
首先,建立和完善中藥企業國際化經營中的商標保護體系。我國中醫藥企業對于商標的重要作用缺乏認識,普遍表現為商標意識淡漠。我國《商標法》和《藥品管理法》都規定人用藥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未經注冊不得在市場上銷售。
但實踐中藥品商標的注冊量卻很少。
許多馳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后,我國企業再斥巨資把商標購回,給企業造成巨大損失。
用法律保護東方醫藥
針對加入世貿組織后的現實壓力,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法律保護滯后和執法軟弱以及政出多門。一些管理部門還沒有嚴格按照知識產權法和專利法的精神在法律上對中藥品種進行保護。造成中藥保護不力,概括起來主要有立法超前、司法滯后,專利申請的質與量雙低,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學管理措施。因此,業內人士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對中藥加予以保護。
加大法律保護力度,實現中藥產權化。一是要在《條例》的基礎上著手立法,制定一部中藥保護法。二是《條例》修訂中對我國中醫藥史書上有記載的具有明確療效作用的中草藥要實行保護,在國外申請專利,采取這些措施,還要考慮到中藥的特殊性。三是加大投入,加強研究,利用現代生物技術建立中草藥種質資源基因庫和對中草藥有效成分進行DNA測序,先序列化、信息化,再產權化,既體現WTO的有關原則,適應中藥國際化的需要,又彌補專利單一保護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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